陆建德教授美国文学系列讲座第二讲 《红字》:报复者的悲剧


发布时间:2020-12-14      浏览次数:


 124日晚,外文学院讲座教授、厦门大学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中心主任陆建德教授为广大师生带来了美国文学系列讲座的第二讲《<红字>:报复者的悲剧》。讲座在德贞楼313举办,由外文学院苏欲晓教授主持。同第一讲一样,热爱文学的师生们齐聚一堂,认真聆听陆教授的讲座。在本次讲座中,陆教授围绕经典小说《红字》的复仇主题,深入阐释了传统社会的复仇观念、《红字》中的群体惩戒仪式,以及报复者的心理和悲剧。陆教授认为,复仇观念在传统社会普遍存在,但宽恕、仁爱的精神有着更强大的力量。《红字》中以“正义”之名惩罚他人的报复者们,尤其值得我们审视和批判。

陆教授首先由严复翻译孟德斯鸠《法意》时所加的按语来引出复仇这一话题。严复在《法意》中评论道,有的社会以宽恕为主导观念,有的社会以复仇为主导观念。如果一个社会以复仇作为准则,那么人与人之间就形成了仇恨和敌对的关系,社会也会四分五裂。陆教授指出,这种复仇的观念古已有之。春秋时伍子胥为报灭门之仇,率军攻破楚国都城,并掘开仇人楚平王的坟墓,鞭尸三百下。古语也有“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说法,可见在有的传统社会,复仇作为信念和准则主宰了人们的行动,甚至可以用施虐的形式来实现。陆教授接着切入主题:霍桑在《红字》中描绘了群体复仇的场景,深入刻画了复仇者的心理,应当引起读者的警觉。

陆教授讲道,《红字》开头部分的示众场景是一种群体复仇惩戒的仪式。女主人公海斯特被带到公开的平台上,戴上标志“通奸”的红色A字示众,这一形式使观众产生复仇欲望,通过观看海斯特受辱来享受快感。陆教授分析道,人们在参与惩戒时会认为自己是正义的一方,因此感到愉悦。惩戒的仪式由特定群体、时期和价值观念支撑,使围观的人成为行刑者,摧毁被示众者的尊严。但是,面对羞辱和嘲笑,海斯特表现得镇静从容,无怨无悔。而观众们则显示出一种道德优越感,因成功实施复仇而沾沾自喜。陆教授认为,这些观赏者通过惩罚他人来显示自己的道德高尚,是一种心理和人格缺陷,霍桑对此是持批判态度的。

陆教授接着指出,除了群体复仇惩戒仪式之外,《红字》还细腻刻画了个人的复仇心理和复仇带来的悲剧。海斯特的丈夫齐灵渥斯是一位学识渊博、才智出众的医生,他把自己当做一个法官,试图摆脱情绪的控制,带着冷静理性的态度来调查事实真相。在确认妻子的情人是牧师丁梅斯代尔之后,他又精心地实施复仇计划。他逐步取得牧师的信赖,并阻止牧师从罪恶感中解脱出来,不断折磨他的肉体和心灵。陆教授评论道,齐灵渥斯在调查中缺乏理解和同情之心,而且在一种“邪恶的念头”(terrible fascination)的控制下,把复仇当作了生活的唯一目的,成为了恶魔的工具。在牧师去世,复仇胜利之后,齐灵渥斯的生命也迅速枯萎了。陆教授强调,复仇会让人的行为失去边界,为自己和他人都带来悲剧。文学作品中比复仇更强大的力量是宽恕(forgiveness):齐灵渥斯将遗产赠给海斯特的女儿珠儿,表明他最终良心发现,放下了仇恨。

在分析了文学作品中的复仇主题之后,陆教授启发我们思考社会的复仇和宽恕机制,以及机制背后的人性问题。陆教授通过引述严复的观点,向我们提倡一种人道的、宽恕精神引导的社会机制。宽恕是重要的道德素质,如果宽恕的精神能够根植于人们心中,人与人的关系由爱联结,社会就会有强大的凝聚力;反之,复仇理念主导的社会很容易陷入冤冤相报的恶性循环。陆教授还提醒我们注意复仇机制背后的人性缺陷,对群体惩罚的仪式、惩戒者自以为是的“正义感”保持警觉和批判的态度。

陆教授带领我们细读文本,深入分析小说的故事情节和人物性格,启发我们对文学、人性、社会问题的思考。师生们都踊跃发言,积极提问,陆教授也一一为大家答疑解惑。在座师生都沉浸在陆教授绘声绘色的讲述当中,受到了心灵的启迪。让我们继续相约陆教授美国文学系列讲座第三讲:《梭罗和<瓦尔登湖>的当代意义》!

文:马一宁

图:刘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