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2016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须知


发布时间:2016-08-31      浏览次数:

    1.福建省内单位生源的新生党员,党组织关系须经原单位党委(不含社区、居委会党委)转至厦门大学党委组织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中共厦门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去向:厦门大学XX学院。

  2.福建省以外单位生源的新生党员,党组织关系须经县或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转至厦门市委组织部。需持所在地的市、县组织部门开出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去向:厦门大学。

  3.根据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权限,不接收党支部、党总支开出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不接收超过预备期未转正预备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4.按照厦门市委组织部要求,档案未转入学校的新生党员,除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外,还应持《入党志愿书》复印件(原单位党组织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或《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复印件(原单位党组织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报到。

    5.新生党员在入学报到后将介绍信交到所在学院、研究院、教学部党组织,福建省以外单位生源的新生党员无需亲自前往厦门市委组织部办理接转手续,由学校统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