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宣传手册


发布时间:2018-03-25      浏览次数:




厦门大学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宣 传 手 册








厦门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编印

20179


目 录




一、资助政策体系简介

厦门大学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建立了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和学费减免等多项措施在内的较完整的、较大规模的学生资助体系,承诺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随着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的建立,厦门大学学生资助工作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学校配备工作人员,划拨专项经费,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学校对学生资助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

在资助总量迅速增长的同时,我们把不断完善服务作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学生资助工作的切入点。为此,我们提出了“以学生为本、为学生服务”的工作理念,采取各种措施,为学生提供咨询,办理相关手续,推进资助工作的信息化和网络化,提高工作效率。

近年来,我校始终坚持以“解困”为基础,以“育人”为根本,努力构建“多元化资助、精细化管理、全方位育人”三位一体的资助工作模式,把“资助工作”与“育人成才”紧密结合,突出“励志、诚信、感恩、担当”主题教育,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砥砺奋进、励志成才,教育学生心怀感恩、勇于担当,积极投身于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中,取得了良好效果。

咨询电话:2188162(助、贷、减),2180211(奖、勤、医)。

二、绿色通道

问:什么是绿色通道?绿色通道与国家助学贷款有何不同?

绿色通道是针对被厦门大学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奖、助、贷、补、减”和勤工助学措施,确保每一位学生都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入学。

绿色通道并不是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前期手续,而是针对入学有困难的新生设立的报到的特殊通道。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根据学校的专门通知,于每年9月底在全校范围内开展。

问:办理绿色通道需要什么材料?

本科生和研究生均可办理绿色通道。办理绿色通道时需持本人录取通知书和家庭所在地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三、新生专项生活困难补助

每年迎接新生期间,学校均拨专款10万元用于补助生活较为经济困难本科新生。

问:如何获得新生专项生活困难补助?

入学时生活有困难的本科新生可向辅导员提出申请。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问:什么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认定工作每学年初进行一次。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范围包括全日制在校的普通本科生、研究生。根据我校学生家庭贫困程度,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设置为特殊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档。

问:若想获得学校的资助,必须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吗?

是的。各项资助项目的对象原则上须是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问:如何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新学期开学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生根据本人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和等级认定标准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递交《厦门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该表需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以上民政部门公章),同时登录网上事务大厅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网络申请。

学生网上申请后,由学院进行困难认定的审核和民主评议,最后生成《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本科生国家助学金

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问:资助标准是什么?

全国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在每人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分为2-3档。中央高校分档及具体标准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厦门大学的资助标准是每人每年3000元,分两学期发放,每学期发放1500元,资助学生近2500人。

问:基本申请条件是什么?

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④勤奋学习,积极上进;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其他奖学金、助学金的评定将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问:如何申请国家助学金?

学生工作处发布评选通知;②学院对学生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候选名单进行公示,并提交给学生工作处;③学生工作处审核学院受助名单,报校领导批准并上报教育部;④教育部确认各高校受助名单后,校财务处发放助学金。

六、社会助学金

问:什么是社会助学金?

社会助学金指由社会各界企业、个人捐资在我校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助学金。目前我校共设立近30项校级社会助学金,年资助各类学生1000多名,年资助总额近400万元。具体资助项目请参看“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助学金一览表”(附后)。

问:如何获得社会助学金?

学生工作处发布助学金评选通知;②符合条件的学生(同时须经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向所在学院辅导员提出申请并上网完成申请工作;③学院确定初步名单并公示后提交学生工作处审批;④学生工作处确定名单再次公示后报校领导批准;⑤财务处发放助学金。

七、专项生活困难补助

问:什么是专项生活困难补助?

厦门大学专项生活困难补助是由学校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学生,每年资助总额近400万元。

问:如何申请专项生活困难补助?

学生工作处发布评选通知;②学院组织评选工作,对受助名单进行公示,并提交给学生工作处;③学生工作处审核学院受助名单,报校领导批准;④校财务处发放困难补助金。

八、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指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助学贷款。

厦门大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由中国银行厦门市厦大支行承办。中国银行厦门市厦大支行在厦门大学西校门外,具体贷款事宜可咨询中行,杨经理,电话:0592-2573790

问:申请人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①必须是在厦门大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接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接受非学历教育的学生、港澳台侨学生、留学生不能申请贷款;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③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④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⑤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问:申请人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②乡、镇、街道以上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需加盖有效公章);③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申请时网上填写);④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申请时下载填写);⑤老生需提供上一学年成绩单;⑥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

问: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否需要担保或抵押?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问: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应如何开具?

学生可在学生处网站下载《厦门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填写,由所在乡、镇或街道以上民政部门盖章确认。

问:每人每学年最高贷款金额是多少?

本科生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问:贷款利息如何计算?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

上浮。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

问:贷款期限如何确定?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期限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以学制三年、2017年成为研究生一年级的学生为例,其贷款期限最长可为16年(即在学3+毕业后13年)。即贷款至2033年必须全部还清。

问:有几种还款方式?

目前中国银行厦门厦大支行操作系统支持毕业前一次性还款和按照还款计划分期还款两种方式。

问:什么是展期?如何办理展期?

贷款展期是贷款到期后,借款人因为某些原因无法立即偿还,向银行提出申请,经过银行审核同意给予期限上的宽延。对于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人,可在毕业前向贷款银行提出展期申请,并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证明(如录取通知书原件,录取通知书未到之前可提供调档函)。经审核通过后,由贷款人为其办理展期手续。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人贷款展期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借款人原所在学校的隶属关系,由财政部门继续按在校生实施贴息

问:什么是贷款宽限期?

借款学生毕业时应当与银行签订还款计划,借款人可自主选择毕业后36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以宽限期12个月为例,借款人在第13个月起还本付息,前12个月只需偿还利息。宽限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

问:借款人何时开始偿还利息?

借款人毕业后自付利息的开始时间为其取得毕业证书之日的下月1日(含1日);当借款人按照所在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被取消学籍时,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自付利息。

问:违约的借款学生应承担什么后果?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将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②经办银行将违约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对恶意拖欠贷款的违约借款人采取限制措施,不予提供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等金融服务;③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④严重违约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问: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制度?

2006年起,在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期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应届毕业生,自愿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县以下,不含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从事第一线工作,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由中央财政代为偿还。具体可参看《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

问: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制度?

2017年起,学校设立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基金,专门用于救助还款特别困难的国家助学贷款(暂限于经我校在中国银行办理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具体规定可参看《厦门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还款救助暂行办法》。

问:如何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学生登录学工管理信息系统“资助服务”—“我的贷款”,可以看到申请说明信息。申请页面如下:

申请信息页面

填写申请理由等必填信息后点击提交或保存。提交成功后提示:

贷款申请通过后,学生上网打印申请表

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学院辅导员审批。

九、学费减免

根据国家、地方相关文件规定,我校为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减免学费,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毕业生、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

十、勤工助学

问:什么是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我校勤工助学主要为校内勤工助学,分为校级和院级两类,包括管理助理、教学助理、科研助理和兼职辅导员等。

问:什么是校内学生管理助理岗位?

校内学生管理助理岗位是指在学校党政管理、学生事务管理和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设置的、由学生承担辅助性管理工作的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根据工作的性质和我校的实际情况,学生管理助理岗位分为固定岗位、项目岗位和临时岗位。学生管理助理具体由学生工作处负责。具体请参看《厦门大学学生管理助理聘任管理办法》。

问:如何申请校内学生管理助理岗位?

学生工作处于每学年初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页发布固定岗位和项目岗位的招聘通知,临时岗位将视审批情况随时予以公布。有意申请的学生登录网站进行网上申请,流程如下:

登录学工管理信息系统“资助服务”—“我的勤工助学”,查看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若有申请意向,则点击该岗位前的“申请”按钮。









申请信息页面


提交成功后提示:


已申请页面。在已申请页面可以查看已申请过的岗位信息和审核状态


问:校内学生管理助理的工时和劳酬标准如何?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学生管理助理岗位的劳酬原则上每个月不超过600元,计酬标准一般为每小时15元。

问:什么是校内学生教学助理岗位?

学生教学助理岗位是指学校在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中设立的、由学生承担辅助性教学工作的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生教学助理的具体管理工作由人事处、教务处和研究生院等部门负责。具体请参看《厦门大学学生教学助理聘任管理办法》。(http://xsc.xmu.edu.cn/9e/b3/c2996a106163/page.htm

问:什么是校内学生科研助理岗位?

学生科研助理岗位是指学校在科学研究课题研究工作中设立的、由研究生承担辅助性研究工作的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文科、理工科研究生担任学生科研助理工作分别由社科处、科技处会同学生工作处组织、协调和监督。具体请参看《厦门大学学生科研助理聘任管理办法》。(http://xsc.xmu.edu.cn/9e/b4/c2996a106164/page.htm

十一、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问:奖励标准是什么?

每人每年8000元。

问:基本申请条件是什么?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问:评审和发放程序是什么?

学生工作处发布评奖通知;②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登陆学工系统(http://xg.xmu.edu.cn/epstar/login/index.jsp)填写奖学金申请表;③申报学生的事迹材料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④学院对学生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生工作处;⑤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学院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并上报教育部审核;⑥教育部审核确认各高校获奖名单后,校财务处发放奖学金。

十二、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问:奖励标准是什么?

每人每年5000元。

问:基本申请条件是什么?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问:评审和发放程序是什么?

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程序相同。


十三、台湾学生奖学金

台湾学生奖学金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面向在祖国大陆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就读的台湾地区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问:奖励标准是什么?

本科生一等奖5000/人,二等奖4000/人,三等奖3000/人;硕士生一等奖7000/人,二等奖5000/人,三等奖4000/人;博士生一等奖9000/人,二等奖7000/人,三等奖5000/人。

问:基本申请条件是什么?

认同一个中国;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④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大陆学习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问:评审和发放程序是什么?

学生工作处发布评奖通知;②符合条件的台湾学生填写奖学金申请表;③学院对学生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候选名单进行公示,并提交给学生工作处;④学生工作处审核后提交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确定建议获奖名单,公示后无异议报校领导审批,并上报教育部确认名单;⑤教育部确认各高校获奖名单后,校财务处发放奖学金。

十四、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

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由福建省政府设立,旨在鼓励和吸引更多的台湾地区学生来福建高校学习,面向在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就读的台湾地区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问:奖励标准是什么?

本科生6000/人;硕士生8000/人;博士生10000/人。

问:基本申请条件是什么?

认同一个中国;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④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大陆学习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问:评审和发放程序是什么?

学生工作处发布评奖通知;②符合条件的台湾学生填写奖学金申请表;③学院对学生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候选名单进行公示,并提交给学生工作处;④学生工作处审核后提交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确定建议获奖名单,公示后无异议报校领导审批,并上报福建省教育厅确认名单;⑤福建省教育厅确认各高校获奖名单后,校财务处发放奖学金。

十五、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面向在内地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就读的全日制港澳本专科学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及华侨本专科学生。

问:奖励标准是什么?

本科生一等奖5000/人,二等奖4000/人,三等奖3000/人;硕士生一等奖7000/人,二等奖5000/人,三等奖4000/人;博士生一等奖9000/人,二等奖7000/人,三等奖5000/人。

问:基本申请条件是什么?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②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③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学习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问:评审和发放程序是什么?

学生工作处发布评奖通知;②符合条件的港澳及华侨学生填写奖学金申请表;③学院对学生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候选名单进行公示,并提交给学生工作处;④学生工作处审核后提交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确定建议获奖名单,公示后无异议报校领导审批,并上报教育部确认名单;⑤教育部确认各高校获奖名单后,校财务处发放奖学金。

十六、学校奖学金

问:奖学金的类别有哪些?

我校奖学金的类别共分为三种,分别为校级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院系级奖学金。


(一)校级奖学金

问:什么是校级奖学金?

校级奖学金是由学校奖学金评奖委员会评审确认的奖学金。目前,我校共设立了以“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和“亚南奖学金”为主的共43项校级奖学金,每年奖励人数1000多人,奖励总金额近400万元。具体奖励项目请参看“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助学金一览表”。

问:校级奖学金的评审程序是什么?

学校发布评奖通知;②学生填写奖学金申请表;③申报学生的事迹材料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④学院奖学金评奖委员会根据本单位的评审实施细则,并综合申报学生班级民主评议情况进行评选,拟定推荐名单并公示;⑤学院(研究院)把推荐名单及申报材料送教务处和研究生院进行审核;⑥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秘书组审核各学院各奖项的推荐名单的资格条件;⑦学校奖学金评奖委员会评审确定获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并由学校发文表彰;⑧发放奖学金和获奖证书。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

问:什么是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是用于鼓励本科生多样性与个性化发展,促进在各方面有优秀表现的学生成长成才、全面发展。优秀学生奖学金的种类有学业优秀奖学金、学业进步奖学金、学术创新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志愿服务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文体优秀奖学金等,覆盖面达学生人数的50%

问: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审程序是什么?

学生工作处下发评奖通知;②学院组织评奖工作,接受学生个人申报;③学院审核、确定初评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核;④学生工作处审核,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学校发文表彰;⑤发放奖学金。

参评条件请参看学生手册中的《厦门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319号)。

十七、研究生奖助学金

问:什么是研究生奖助学金?

为完善人才培养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学校从2008年起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建立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用于资助全日制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 生活费,支持全日制研究生全身心投入学习与学术研究工作。其资金来源主要由政府财政拨款、学校筹措办学资金、导师配套经费三个部分构成。从2014年起,其主要由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组成。

问:参评研究生奖助学金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品学兼优;④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问: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资助对象是什么?

研究生奖助体系的资助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取得厦门大学学籍且在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非在职考生、对口支援西部计划的非在职考生和全日制定向就业国防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在职研究生和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在职研究生只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问:研究生奖助学金的标准是什么?

单位:万元//

学生类型

学业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

校长助学金



博士


前三年

1.3

1.5

1.8

第四年

(免交学费)

0

0

3.3

直博生

第三年

1.3

1.5

1.8

第四、五年(免交学费)

0

0

3.3

硕士

1.1

0.6

0.12

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分12个月发放。

问:研究生奖助学金的申请程序是什么?

学生工作处于每年7月份的第一个星期发布下一学年评定通知;②学生填写奖助学金申请表并提交本学院(研究院);③学院(研究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对学生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本单位评奖细则进行评定;④学院(研究院)将评定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⑤评定结果报学生工作处;⑥学生工作处审核各单位的上报材料;⑦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由校财务处发放奖学金。


十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问: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④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标准是?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程序是什么?

学校发布评奖通知,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同学申报;②申报学生的事迹材料面向所在学院全体同学提前公布,学院对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基本条件进行初步评审;学院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对通过初审的同学进行等额评审,确定推荐获奖名单后,评审结果要面向本学院全体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④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获奖名单和相关评审材料提交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工作处和研究生院复审后,将建议名单上报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⑤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根据评审材料,拟定推荐获奖学生名单;⑥全校推荐名单在学生处网站及大南校门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校领导批准,上报教育部;⑦教育部确定获奖名单后,发放奖学金。

十九、医疗保险

问:符合什么条件的学生可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外地户籍以及台、港、澳、侨籍大学生),可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不包括接受成人高等教育(含脱产、业余、函授形式学习)以及进修、网络、广播电视等学校的学生。

问:我校改革后的医疗保障制度如何?

根据国家和厦门市的相关政策,我校学生医疗保障制度也进行了整体改革,改革后,我校的学生医疗保障将由三部分构成: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这是我校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的主体部分;

学校补充医疗保障。我校学生的门诊和住院就医的保障项目,分别由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演武分院和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同民分院承接,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提高学生的医疗保障水平。

补充商业保险。我校的补充商业保险是由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接,泰康将承保我校学生团体定期、意外残疾和重大疾病项目,丰富我校的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医疗保障水平。

问:我校学生参保的费用如何筹集?

  1. 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政府补贴每人每年500元;个人每人每年缴纳150元。

  1. 校补充医疗保障和补充商业保险

目前,学校为参加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在校大学生提供全额补贴办理补充医疗保险。


问:学生个人缴纳部分费用如何缴交?

学生个人缴纳的150元由学校统代为收取后上缴到地税部门。代收方式为从参保学生银行卡中扣取,收取费用前学校将提前发布通知。

问:我校改革后的医疗保障制度的保障水平如何?

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

项 目

厦门市大学生

三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一级医院

10000元以下

55%

45%

35%

10000元以上

35%

25%

15%


10000元以下

34%

24%

14%

10000-20000元以下

29%

19%

9%

20000元以上

24%

14%

4%

备注:表中比例均表示个人承担的部分。

学校补充医疗保险保障水平

学校补充医疗保险的赔付比例都是针对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中个人承担部分而制定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保险项目

保险金额

备注

门诊医疗

5千元(累计)

无免赔,80%赔付

住院医疗

20万元(累计)

80%赔付,超过医保封顶线部分则按90%赔付

团体定期

20万元

疾病、意外身故

意外残疾

最高20万元

按残疾等级赔付

重大疾病

3万元

28种重大疾病

校园内意外伤害医疗

5千元


例如:某学生在医保定点二级医院发生属于医保目录内的门诊费用100元,由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支付45元,学校补充医疗保障赔付44元,个人承担11元。

除此之外,为提高困难学生家庭突发意外时保障水平,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长提供免费意外险保障项目;该保险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动申请方可生效。

保险项目

保险金额

备注

保险项目

生家长意外伤害医疗

1千元

需学生主动申请

无免赔额,赔付比例90%

家长意外身故

1万元


家长意外伤残

最高1万元

按伤残等级赔付


问:未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解决?

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后,学生应首先参加作为主体的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没有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学校将不为其办理补充医疗保险,学生今后发生的所有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

附表: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助学金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资助人数

人均金额(元/

资助对象

1

文庆奖学金

10


10000

研究生4

本科生6


2

本栋奖学金

10


10000

研究生4

本科生6


3

亚南奖学金

10


10000

研究生4

本科生6


4

萨黄淑慎本科奖学金

5


300美元

本科生5


5

自强奖学金

2


400美元

研究生1

本科生1


6

建设银行奖学金

100


3000

研究生40名、本科生60


7

中国银行奖学金

66


3000

研究生26名,本科生40


8

中国工商银行奖学金

100


3000

研究生40名,本科生60


9

杨容容奖学金

20


2000港币

本科生20


10

立方奖学金

18


3000

经济学院8名,其他学院10


11

庄绍华奖学金

40


2500

生命科学学院20名(研究生10名,本科生10名),其他学院20名(研究生10名,本科生10名)

12

金兆芬曹潜龙奖学金

20


2500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10名,其他学院10


13

邓子基奖学金

12


5000

本科生6名,研究生6名(博士、硕士各3名,其中1名博士定向至经济学院财政系)

14

鑫展旺奖学金

9


2500

材料学院“厦大-鑫展旺研发中心”、“福建省固体表面涂层材料技术开发基地”研究生2名(如没有符合校级奖学金评奖条件的推荐人选,获奖学生可在所在学院产生),其他学院7


15

余绪缨奖学金

20


5000

研究生、本科生各10名,其中2名本科生、2名研究生定向至管理学院

16

吴宣恭奖学金

20


5000

本科生12名,研究生8名(硕士、博士各4名)。2名定向至经济学院,其中经济研究所研究生1名,经济学系本科生1


17

至善奖学金

9


5000

本科生9名,研究生7名,其中本科生4名指定给管理学院财务系、1名指定给管理学院其他系;研究生中各1名指定给管理学院财务系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各1名指定给管理学院其他系或中心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与硕士研究生名额可交替使用)

18

宜信奖学金

20


3000

本科生12名,研究生8


19

黄仲咸奖学金

100


3000

本科生60名,研究生40


20

厦航奖学金

60


5000

本科生36名,研究生24


21

张亦春奖学金

23名(研究生8名;本科生15名)

研究生5000

本科生3000

1名博士生、1名硕士生、3名本科生面向经济学院金融系评选,其余名额面向其他学院评选

22

卢嘉锡奖学金

10


5000

1名研究生、1名本科生面向化学化工学院评选,其余名额面向其他学院评选(研究生3名,本科生5名)

23

蔡启瑞奖学金

10


5000

1名研究生、1名本科生面向化学化工学院评选,其余名额面向其他学院评选(研究生3名,本科生5名)

24

傅鹰奖学金

10


5000

1名研究生、1名本科生面向化学化工学院评选,其余名额面向其他学院评选(研究生3,本科生5

25

潘懋元奖学金

14


一等奖4名,8000

二等奖10

5000

博士5名(含一等2名、二等3名)、硕士4名(含一等1名、二等3名),本科5名(一等1名,二等4名)。其中定向:博士2名(一等、二等各1名)、硕士1名(二等)面向教育研究院评选

26

陈唱国际奖学金

15


3000

本科生15


27

葛家澍奖学金

10


10000

2名面向会计系(研究生1名、本科生1名),2名面向管理学院(研究生1名、本科生1名)。其余名额面向其他学院评选(研究生3名、本科生3名)。

28

福建农信“福万通”奖学金

50


5000

25名面向农村大学生,20名面向经济学院(经济系5人、金融系5人、其他系10人)

29

鹭燕奖学金

100


3000

研究生40名,本科生60


30

清寒奖学金

20


3000

8名定向至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研究生各4名),其他12名中本科生8名,研究生4


31

萨本栋博士研究助研金

1


1250美元

在萨本栋微米纳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从事课题研究的博士生

32

何宜慈博士研究助研金

2


1250美元

在萨本栋微米纳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从事课题研究的博士生

33

陈掌谔奖学金

31


2500

体育特长生11名,生物、医学类专业20名(国内生)

34

林鹏生态奖学金

30


2500

环境与生态学院10名(含本科生8名、研究生2名)、生命科学学院5名(含本科生4名、研究生1名)、海洋与地球学院5名(含本科生4名、研究生1名)、化学化工学院4名(含本科生3名、研究生1名)、医学院2名(含本科生1名、研究生1名)、公共卫生学院2名(含本科生1名、研究生1名)、药学院2名(含本科生1名、研究生1名)

35

出版奖学金

5


2000

来自西藏等边远地区的本科生

36

国际学生

奖学金

24


博士生:

一等10000、二等6000

硕士生:

一等8000 二等5000 本科生:

一等6000

二等4000

在我校注册、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外国留学生。博士生一等奖1名,二等奖5名;硕士生一等奖1名,二等奖5名;本科生一等奖4名,二等奖8


37

华为奖学金

24


一等8000

二等5000

三等3000

研究生24名(一等2名,二等8名,三等14名)

38

光华奖学金

60


一等5000

二等2500

研究生40名(一等15名,二等25名),本科生20名(一等5名,二等15名)

39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

6


10000

(特等20000

本科生3名,研究生2名。(1名研究生作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

40

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


6


10000

针对台湾、港澳学生

41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CASC公益奖学金

18


一等5000

二等3000

三等2000

全日制理工科研究生、本科生(文科类、医学类

参评)。研究生11名(一等2名,二等3名,三等6名);本科生7名(一等1名,二等2名,三等4名)

42

宏信奖学金

16


硕士10000

本科生6000

经济学院和管理学院各3名二年级、三年级的硕士研究生,5名三年级和四年级的本科生

43

新生专项困难补助

不定

500

全日制本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

44

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困难补助

不定

一等4000

二等3000

三等2000

全日制本科家庭经济困难新疆生源的少数民族学生

45

西藏少数民族学生困难补助

不定

一等5000

二等3000

全日制本科家庭经济困难西藏生源的少数民族学生

46

春、秋季专项困难补助

不定

一等1500

二等1000

三等500

全日制本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47

兴业银行慈善助学金

100


5000

全日制本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48

周詠棠助贷学基金

130


3000

全日制本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85

二年级(含)以上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45

49

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

30


3000

全日制本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50

曾宪梓“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

35


5000

全日制本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51

赤子之心励学金

25


5000

全日制本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52

EMBA新生新年励志金

40


5000

全日制本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53

漳州校友会励学金

不定

一等6000

二等3000

全日制本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漳州籍学生

54

郑声滔自强助残励学金

不定

5460

全日制本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

55

郑声滔自强励学金

60


5000

全日制本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56

川宇慈善助学金

20


3000

全日制一、二年级本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57

陈唱国际助学金

25


3000

全日制本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

58

禹洲助学金

40


5000

全日制本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

59

陈掌谔助学金

10


2500

全日制本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侨生或归侨子女身份的学生优先

60

曾玉山助学金

7


375美元

全日制本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长汀籍学生

61

新长城自强助学金

不定

1840

全日制本科生中经济困难的学生

62

陈剑渊王耐助学基金

12


5000

全日制本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3人,资助4

63

洪恭仕洪文发助学基金

12


5000

全日制本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3人,资助4

64

萧铮助学金

12


5000

全日制本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3名,资助四年

王亚南经济研究院研究生1名,资助三年

65

艾德励学金

15


6660

全日制本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其中5名国贸系学生

66

潮汕校友助学金

不定

一等5000

二等3000

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潮汕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

67

大连校友会助学金

不定

一等5000

二等4000

三等3000

全日制本科生中大连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68

燕宝助学金

不定

4000

全日制本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

69

明穗助学金

5


6000

全日制二年级本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70

国泰君安励学金

5


5000

全日制本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71

天使益”应急循环急助金

不定

15660

全日制本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