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外文学院2022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
发布时间:2021-12-28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和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精神和《厦门大学2022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简章》,制定本选拔办法。
一、报考资格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品行端正,拥护“一国两制”和基本法、拥护国家和平统一。
(四)身体健康。
(五)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招生类别与招生专业
外文学院仅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包括: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德语语言文学。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港澳台研究生无招生计划限制。
三、申请流程与报名材料
2022年我校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制,申请考核分为申请材料初审和复审、面(笔)试考核两个阶段进行,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学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报名分两个步骤进行:第一、登录厦门大学考试中心网站报名并支付报名费;第二、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寄(送)相关报名材料。以上两个步骤缺一不可。
1.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时间
(1)2022年1月1日-2022年1月17日。
网址:http://bsbm.xmu.edu.cn
具体的报名要求、流程届时请查阅我校考试中心网页的相关通知。
(2)报考费每人160元人民币。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参加考核,报考费均不予退还。
2.寄(送)报考材料
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完成后,请务必于2022年1月20日前将报考材料纸质版寄(送)达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361005,电话:+86-(0)592-2187199,封面注明:港澳台博士申请考核材料),同时将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gatzs@xmu.edu.cn(请将所有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份PDF 格式,邮件标题注明:港澳台博士申请考核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寄送的报考材料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厦门大学2022年博士(含港澳台)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须在报名登记表末页“本人自述”栏落款处亲笔签名确认;
(2)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若无硕士毕业证书者可免交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供教务部门出具的预毕业证明);
(3)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果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
(4)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和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5)身份证件复印件(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考生持台湾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6)个人陈述,不超过2000字;
(7)研究计划: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不少于3000字;
(8)两名与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专家的推荐书;
(9)硕士学位论文或硕士学位论文摘要、或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数据的复印件;
(10)CET、GMAT、TOEFL、GRE、PETS 等相关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11)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或学历的考生,我校有要求的应到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方准予考试。持预毕业证明报考者须在开学报到前提交最高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将被取消。
★请考生将上述申请考核材料按以上顺序整理后一并寄来。申请者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不论录取与否,以上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若在中国境内寄送材料,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或顺丰速运,以确保材料及时准确寄达。
3.审核并确定考核名单
招生办公室将对考生数据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审查者将转送各院系进行资格复审。学院将组织本院专家导师组对考生的材料进行认真评审,确定入围考核名单,经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终审后确定通知入围者参加考核。
4.资格复审
1.填写完整并手写签名的《厦门大学外文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考生个人陈述表》;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境外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原件);
3.硕士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蓝色公章);
4.外语水平证书原件;
5.身份证原件(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考生持台湾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6.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
7.体检表(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凡未进行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思想政治素质不过关、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5.组织复试
复试由外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一般安排在3月-4月。考核方式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面试,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列入考核总分。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2)第二外国语:笔试,满分100分,不列入考核总分。考核分数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3)专业笔试:满分100分,占总分的40%。主要考核语言基础、学科知识与科研能力。
(4)专业面试:满分100分,占总分的60%。学院成立若干面试考核小组,由5名及以上本专业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面试注重考核外语表达能力、学术兴趣、研究潜力等。
四、录取
坚持贯彻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考核的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满分100分);
(2)单项科目成绩低于60分(满分100分);
(3)体检不合格者;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不合格者;
(5)抄袭论文或严重学术不端者。
拟录取结果可于 6月中旬在我校招生办网页查询。录取通知书于7月寄发给考生本人。
学生于9月中旬入学。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五、监督、资格复查和违规处理
1. 我校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监察部门的监督。对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异议,可向我校监察处申诉,电话:0592-2180299。
2. 新生入学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录取资格或学籍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情节恶劣的,将移交有关部门查究。
六、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老师
联系电话:+86-592-2185725
七、本办法由厦门大学外文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厦门大学2022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简章》为准。
厦门大学外文学院
2021年12月28日